眶当__沾了血的镰刀掉在了地上,小山身体不停哆嗦着,嘴里喃喃道:“我不是故意的,不是故意的。”
他只想保住家里的马,所以才会头脑一热,做出这种事。
叶芷忍着剧痛,蹲在了他面前,“小山,你记住一句话,暴力和蛮横只会把人打趴下,没法真正解决问题,这刀要是落在潘志身上,咱们家就彻底完了。”
那种人,骨子里和叶兰章大春没有任何差别,甚至更加无耻,一旦因为小山受了伤,肯定会借着这个理由处处为难周家,索要一大笔的银两。
小山豆大的泪珠从眼眶里滚落了下来,“我知道错了,这就去请大夫来。”
“不用,只是看着吓人而已,随便包扎一下就好了。”上一次去镇子上买了些金疮药回来,还剩下一大半,正好能派上用场,“走吧,回屋子。”
“嗯。”
周明琛从山上回来时,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气。
人血的味道和牲畜的并不一样,腥味要更加浓郁一些。他心中焦急,加快脚步进了里屋,一眼就瞧见叶芷穿着件肚兜,在包扎伤口。
女人白嫩的肌肤暴露在视野中,这样香艳的场面,让他愣在了原地,耳根一下就红了。
“嗯?这么早就回来了?”叶芷丝毫没有害羞的意思,朝着他龇牙咧嘴道,“赶紧帮我上点药,疼死了。”
“好。”周明琛刻意忽略了她的穿着,大步走到了床榻旁。
她手臂上的伤口皮开肉绽,但并没有伤到筋骨。
“怎么弄的?”
“白天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,手臂恰好落在镰刀上了,怪我自己不小心。”周明琛是男人,媳妇孩子受了欺负,肯定会想尽办法讨回来。
她不想再节外生枝,毕竟以后还得生活在村子里,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这笔账,她以后会亲自找潘志结算。
摔的?
周明琛常年习武,怎么会看不出这道伤口是人为造成的,但叶芷不肯多说,他也没有追问。
“小山小水去哪了?”
“我怕血腥气吓到他们,让两个孩子去村长家买黄酒了。”驴皮还在锅里熬煮着,黄酒是必不可少的配料。
“嗯,这些天好好在家养伤,其它的事,以后再说。”这女人每日都不得闲,趁着受伤的机会,正好能修养一段日子。
“知道了。”
处理完伤口,周明琛找来干净的衣衫递给了她,“穿上吧。”
叶芷耷拉着脑袋,“手臂太疼了,你帮我吧。”
周明琛心跳漏了一拍,拎着衣服,半天都没动作。
他们成亲这么久,连彼此的手都没怎么碰过,更何况替她更衣这么暖昧的行为?“怎么了?”叶芷一脸不解,作为现代人,她丝毫没觉得穿着肚兜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。
“没事。”
周明琛不自然的轻咳一声,目光闪躲的帮她换上了衣服。
临近傍晚,两个小娃娃一前一后的回了院子。